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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出发!


  确定好了路线后,唐紫将出发的时间,定在了次日的凌晨。
  其实当天就走,也是可行的,只是她想留给黑娃空白的时间,好同父母道别。
  她和二蛇倒是无牵无挂的,权当是忙里偷闲,在出发前的一天,体验一把渊底里的秋日了。
  这天夜里,约定的时间还远远未到,村里高脚屋中,辗转反侧中的黑娃,就早早地爬了起来。
  他泛舟来到了岛上,轻手轻脚地,将唐紫收拾好的东西逐一搬出了门外,又尽数移到了木舟上。
  等到他独自一人忙碌完毕,迟迟未到的睡意,才算是涌了上来。于是他回到了大厅,鞋也没脱,就瘫倒在木床上沉沉睡去了。
  “黑娃,黑娃,醒醒……”
  许久之后,道三来到了他床前,用尾巴咚咚咚地拍打着床板。
  此时的黑娃鼾声阵阵,迷迷糊糊地醒来一次,刚睁开眼,转瞬又侧头睡去。道三没有办法,只好扭身上床,一尾巴打在了他的脑门上。
  黑娃这才算是彻底醒了。
  与此同时,楼上传来了唐紫的声音。
  “我们出发吧!”她说,然后从二层缓步走下,招呼道,“稳妥起见,我们得赶在天亮之前,到达渊顶的树林里。”
  换做是以往,这点时间是完全不够用的。好在有了道三的法子,时间会节省下很多,只是得辛苦唐紫,用月蚕将大家同行李全部吊上去。
  “唐紫,有了灵髓后,你的蚕丝应该能摸到更高的地方了吧?”道三问道。
  它回到地上,尾随在在唐紫身后,走进了昏暗的隧道里。
  “应该没有问题,”唐紫说着,将一串吊坠系在了脖颈上,“但是谨慎起见,我们最好还是留够富裕的时间,以防万一。”
  她做事总是这样,过分小心谨慎,黑娃跟在后面想道。
  他看向唐紫的脖颈,这串吊坠是前几日刚定做好的。
  植鞣革做的系绳,为了与她猎装的颜色统一,所以选用了黑色的染料染制。
  这根皮绳看起来简单朴素,和精妙华丽的吊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至于吊坠,则是由两层金制的,镂空花纹的玲珑球,外加两层打磨圆滑且掏空了的灵石,互相叠加制成的。
  在吊坠中心的球形空洞,则放置了灵髓,以及唐紫液化的灵元。
  外面的两层金球可以转动,镂空花纹阴阳互补。需要使用灵髓时,就将金球搓开,无需使用时则闭合。
  如此,便是放置灵髓的装置了,唐紫凭借着上一世的记忆,托村里人到城里,让工匠制做的。
  “唐紫,你那个吊坠怎么叮叮当当地在响?”道三听着响声,疑问道。
  它是第一次见唐紫佩戴这个,即使唐紫跟它说了,是装灵髓的器皿,它还是十足地好奇。
  “没有办法,城内工匠的手艺有限,只能大概做个粗胚出来,”唐紫拈起系绳晃了晃,“即便注入了灵元来做缓冲,还是没法根治这个问题。”
  “唔……我跟你讲,这么响会招贼的……”道三乌鸦嘴道,“那公子哥不是说了么,到处都是匪患!”
  “乌鸦嘴。”
  二人二蛇在小声的交谈声中,步出了巨石,于夜色之中穿过杉林,驾船来到了长埂村。
  这是四个月以来,唐紫第一次离开渊底的沼泽。虽然这些日子里,她过得忙碌且充实,但当两脚踏上村口的栈桥时,还是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黑娃,你把这袋灵石放家门口先吧……”唐紫脚踩着木板,从怀中掏出一袋沉甸甸的灵石,“这一去不知要多久,毕竟家里少了你这份劳力,也需要这些灵石来缓解他们的负担。”
  她说着,直接将灵石塞进了黑娃的手里,后者欲言又止,只是托在手上。
  一副正在组织语言,准备拒绝的模样。
  “听我的,”唐紫轻声道,“万一秘境将我们困住,我说万一,我真不能拍胸脯跟你保证,我们能很快出来。”
  说完,她不想听黑娃拒绝,便加快了步伐,远远将他甩在了后面。
  “我在坡顶等你!”
  走得远了,她回头补充道。
  她说的是实话,秘境并不是一个死物,和这现实世界一样一成不变。记忆中,她最长困在了秘境里一年之久,险些被那些污秽的低语摧毁了心智,变成血肉之墙的一员。
  那时她的修为远远高于现在,所以她也拿不准这次会呆上多久。
  “你应该让我去的,”道三追了上去,说道,“我过去直接放他家的饭桌上。”
  不过好在黑娃最后还是想通了,到坡顶和唐紫碰面时,将空空如也的布袋还给了她。
  “我把灵石倒家里的存钱罐里了。”
  ……
  十天之后。
  唐紫和黑娃走在山间的羊肠小道上,他们背着远行的背篓,手持一根木棒当作登山杖,正准备翻过眼前这座山丘。
  他们身后的背篓造型怪异,从侧面看是“之”字形的。
  长方体的背篓位于身后,顶部高出了肩膀,整整两个头的距离。头顶正上方伸出个木架,既可以遮阳又能放些触手可得,零碎的物件。背后在腰部位置,也向后伸出了个木架,绑着卷成筒状的被褥和帐篷。
  这是个硕大的行囊,除了几套换洗的衣服,满满当当地塞满了食物。
  唐紫这是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了。
  “我说唐紫,”道三游走在路旁的草地里,抱怨道,“这离金兰寨还有多远啊!我感觉我的肚子都快磨秃噜皮了!”
  “还早,”唐紫打开地图,比划着路线,“依目前的速度,还得走上三天。”
  “三天?我的天啊……”道三无不凄厉地惨叫道,“要不你还是杀了我吧!还要三天!我不做蛇了,连鞋都没法穿!”
  他们这一趟,从大泽渊走到预定的路口,花了三天时间。吸引白隼杀掉,消磨掉了一天。最后从路口向西,经过山城走到这里又耗费了六天的时间。
  自打总头的眼线葬身蛇腹之后,他们半路上还溜进过山城一次,在集市里采买了些香料,便紧忙跑了出来。
  出城的路上,唐紫甚至极其大胆地去了一趟包子铺,希冀着能够碰上公孙夜。
  可惜却没碰着……
  更大胆的是,她竟跟包子铺的老板娘打听起了公孙夜来!她心想着公孙夜这高大且削瘦的样貌,寻常人见了,总不至于立马忘记。
  何况还是包子铺的常客?
  果真如她所想,得到的答复是,公孙夜他已经半个多月没光顾包子铺了,往日里是每日必来的。
  “我们家新出的豆腐脑,甜咸两口皆有,味道好极了!那位公子接连吃了两个月!你们要不要尝尝?”老板娘推销道。
  唐紫本想拒绝,可背篓里传出了道三“吸溜吸溜”的口水声,她摇摇头,只好打包了几份,便立马走人。
  如今他们错开了大路,走在这羊肠小道上。
  虽然距离金兰寨,还得再步行个三日,但他们实质上,已经步入了金兰寨的势力范围。
  道三此时这凄厉的惨叫,殊不知,已经越过了山头,被山后的人群听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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