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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8章 李斯番外


李斯是在幼儿园的时候有的初恋,他喜欢上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女孩,他为了示好,将女孩的头发揪了揪,女孩哇哇哇的大哭着,他却很开心,这样的话女孩一定可以好好的将他记住然后时时刻刻想着他吧。

        结果他被父母训斥了。

        李斯很不解,不过他这么牛逼哄哄的人物,那女孩不喜欢他,他才不稀罕呢!

        李斯小时候一度怀疑自己是外星人。

        因为别人需要背一周的书,他只要看一眼就记住了,他一直觉得自己牛逼哄哄的大人物!

        小学的时候他又喜欢上了一个亚洲黑眼珠的女孩,他为了和女孩示好,用了自己最喜欢的摔跤技能,他希望自己能和女孩畅快的打斗一番。

        然后他就转学了,爸爸妈妈说他很聪明,所以让他去上更好的学校。

        初中的时候李斯又喜欢上了一个女孩,这次他喜欢的是一个胖胖的,力气很大的女孩子,他很愉快的要和女孩一起摔跤,然后他被辍学了!

        李斯没再上学,他在家里完成了自己的学业,然后又去了一所金融系的大学去学课。

        他总算认识了很多的朋友,他和朋友们一起嗨一起去追女孩子。

        可是没一个女孩子能和他交往三天的。

        他的女朋友最长不过一周。

        他一度觉得是自己光华灼灼的,这些女人们离开他,是女人们的损失。

        再后来,他遇到了自己的真爱。

        他觉得自己坠入了所谓的爱河中。

        他在女孩的窗户外念诗。

        他和女孩子一起四处游玩。

        他和女孩在黄昏的时候相互起誓,一辈子在一起。

        那个晚上他们在酒店开了房。

        他要和女孩干一架,女孩却要和他打/炮!

        打/炮有什么好的!

        李斯很愤愤,打.炮这种俗气的事情怎么能和高大上的干一架比啊。

        两个人第一次有了分歧,女孩愤怒的问他是不是个男人啊。

        这还用说吗,李斯脱了自己的衣服亮给女孩看,自己绝对是货真价实的男人,该有的东西一点都不少。

        女孩向他扑了来,他把女孩甩出去了,摩拳擦掌的他觉得女孩终于有了点斗志,他口中纠正着女孩刚刚扑过来的姿势哪里不正确,以及女孩倒下起身的时候,该怎么来攻击她。

        女孩流泪了,流了大半夜的眼泪,不管他怎么哄都哄不好。

        女孩说他连禽/兽都不如!

        被自己心爱的人这样说,李斯很郁闷也很伤悲。

        他一度觉得自己是个非同一般的牛逼哄哄的人物!

        为了表示自己比禽/兽厉害,李斯用自己最得瑟的摔跤动作把女孩甩了两次!

        可女孩不仅没有夸奖他,反而哭的更厉害了,也骂他骂的更厉害了!

        李斯深切觉得女孩有病!

        后来才发觉,不是女孩有病,而是他自己有病,药不能停的那种病。

        一度的时间里,他试图融入正常人的生活里,他试图和家人一样,喜欢吃面包抹点果酱或者肉酱,他试图和家人一样,看似一脸享受的用刀叉切牛肉片细嚼慢咽!

        他还试图控制自己不要去攻击别人。

        对,攻击,他曾经以为的所谓玩得好才会干一架的想法其实就是在攻击别人。

        他会给别人造成伤害,他会伤害那些他所谓的好朋友以及亲近的人。

        李斯的人生一度陷入了纠结期,他分不清哪些是对哪些是错,他分不清自己该怎么做。

        无数次的调节再调节,他终于可以把自己的情绪完美控制,他终于不会时时刻刻都想着和人打架。

        他就算想打架的时候,也是找章叔时不时的来一场,他的人生看似走上了正轨,可似乎又哪里不对劲。

        遇到明歌这个女人,是章叔一句这个女孩一看就是练过的,身手绝对不错。

        看到明歌干脆利索的把陈鸣摔到,一直生活在两点一线的李斯,血液瞬间就沸腾了。

        他和这女孩干一架怎么样?

        和女孩打架畅汗淋漓,这种感觉他在章叔身上找不到半点。

        简直就像是个戒/毒多年的瘾君子重新吸/毒一般,这势头怎么都收不住。

        好不容易找到这么个解瘾的东西,李斯一定要小心呵护温柔对待,决不能将人给吓跑了。

        如果说聚会时候的特等奖是李斯觉得明歌救人的举动值得嘉奖而有意防水把奖给的明歌。

        那么后来不动声音的让章叔给明歌腾地方,把自己的车子借明歌,帮明歌解决兼职问题,都是李斯想把这么个宝疙瘩笼络住的手段!

        章叔一次开玩笑说他要是女孩结婚了,肯定没法再和他再继续干架。

        这怎么能行!

        为了长远的利益,李斯决定把女孩娶到手。

        女孩不爱吃烙饼,也不爱吃馒头,还不爱喝牛奶,而且女孩的智商实在不太高,都被同事欺负成那样了,也不去把那个同事打的满地开花。

        智商没上限的女孩,实在不是一个能一起共同生活的合适人选啊。

        不过为了能每天都干一场,李斯觉得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

        他信心满满的打算和女孩求婚呢,结果女孩竟然离职了。

        女孩在老家开了个馒头店,还混的风生水起。

        哎呀,女孩不喜欢吃馒头还做馒头,是不是因为他啊。

        李斯觉得自己一定是真相了。

        想到女孩说不定也是各种喜欢他,李斯的心难得的像毛头小孩一样跳的贼快,各种美滋滋啊!

        虽然女孩智商感人,但是女孩其实也有很多优点啊,比方摔跤很厉害,力气很大,很耐摔,也不会动不动哭鼻子。

        这么一想,女孩其实也很好!

        李斯觉得,合适的时机遇到这么个对的人,一定得紧紧抓住才行,后悔这种事从来不是他的风格。

        所以李斯决定快到斩乱麻的求婚把人娶到手。

        求婚当然得别出心裁酷拽霸啊。

        为此他请教了自己那些个一起长大的哥们们。

        而且还由自己的弟弟也参与了出主意。

        他以为一切顺利,可没想到戒指把女孩的牙崩了……

        女孩脸上满满的怒容,他心底一哆嗦,觉得自己的求婚可能会遭到拒绝。

        拿到结婚证的李斯,突然有那么点小庆幸得亏女孩的牙崩了说不清话。

        当然他这种小心思绝对不会让别人知道。

        女孩爸妈做的河捞这玩意太好吃了,听着他们说的那些吃的,李斯觉得的胃在流口水。

        本来以为娶到女孩,两个人吃不到一起,以后对他来说,生活将失去一些乐趣。

        不过女孩父母的这个意外惊喜让他深深觉得,就算不为别的,为了能经常蹭饭,他也得把女孩给娶回家啊!

        所以这个总是板着一张脸各种正经严肃的男人其实是个无面没馒头不欢的吃货?

        所以娶她其实就为了每天能干一架?

        ~~~

        明歌:干架?好呀好呀,看什么小黄书啊,浪费大好春光,来来来,老公,你穿的这么诱/人,最适合来干一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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